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
重庆市决赛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2〕5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第七届“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的通知》(渝教策函〔2022〕8号)要求,决定举办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重庆市决赛,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
合作单位: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
成立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重庆市决赛组委会,负责总体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委政策法规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二、活动项目
本次活动分为线上活动和线下比赛两种方式进行。
线上活动由“宪法卫士”网络法治知识学习测评、网络风采展示(命题演讲、知识竞答)组成。线下比赛由学生演讲比赛和法治知识竞赛两个项目组成。
三、参赛对象
(一)线上活动:全市大中小学校在校学生。
(二)线下比赛:各区县教育部门、各高校推荐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等职业学校)、高校组选手参加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各项比赛每组别限推荐1人。参照教育部赛制,研究生及参加过前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且获得过市级决赛冠军或通过海选进入全国总决赛获得全国冠亚季军的选手,不再参加本届线下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市级决赛。
知识竞赛推荐选手应于9月30日前参加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网络风采展示”知识竞答活动,拟于10月10日左右在市教委官方网站“专题专栏—教育法治”栏目中公布竞答结果供各推荐单位参考。 “网络风采展示”演讲赛本市排名各组别前三位的选手直接进入市级决赛半决赛,不占用所在区县和高校推荐名额。“网络风采展示”各项结果以普法网反馈情况为准。
四、线上活动安排
线上活动在普法网上进行(网址:https://static.qspfw.moe.gov.cn/xf2022/index.html)。
(一)“宪法卫士”网络法治知识学习测评。广泛组织大中小学生参加普法网“宪法活动”专栏“宪法卫士”网上法治知识学习和测评,鼓励研究生、教师注册账号参加。各区县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早布置、早安排,确保在11月25日前各区县参测率不低于60%、各高校不低于80%,有条件的学校要利用道德与法治课、班队(团)会、计算机课、延时服务课等在校内组织学生完成学习测评,力争实现全覆盖,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活动参测率将作为市级比赛优秀组织奖主要依据,同时纳入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及高校法治工作测评等内容。
(二)网络风采展示活动。各级各类学校遴选出在“宪法卫士”活动中获得“金牌”称号、具有法治意识与法治精神的优秀学生,按组别参加活动(详见普法网公布的《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网络风采展示”活动细则》)。
五、线下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报名材料提交时间:2022年10月10日18:00前;
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时间:2022年10月29日—30日;
若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活动时间调整将另行通知。
(二)活动形式
1.知识竞赛:分两轮进行。第一轮采用计算机答题的形式,集中在指定场所进行。各组别(高校组区分专业类别)成绩前20%进入第二轮,分数相同的以电脑交卷时间先后计算排名。第二轮采取现场口述回答论述题、问答题的方式进行。
2.演讲比赛:分为半决赛、决赛。半决赛采用报送演讲视频的方式进行集中评审,各组别排名前20%的选手进入决赛。决赛采用现场命题演讲形式进行。命题演讲题目拟于10月26日左右在市教委官方网站“专题专栏—教育法治”栏目中公布。
(三)现场比赛安排
2022年10月29日—30日(星期六、星期日)
时间 |
活动 |
参加人员 |
10月29日 (星期六)上午 |
开幕式 |
小学组、初中组进入决赛的选手及指导老师、领队 |
小学组、初中组演讲比赛决赛 | ||
10月29日 (星期六)下午 |
高中组、高校组演讲比赛决赛 |
高中组、高校组进入决赛的选手及指导老师、领队 |
10月30日 (星期日)上午 |
知识竞赛第一轮 |
四个组别知识竞赛选手 |
10月30日 (星期日)下午 |
知识竞赛第二轮 |
四个组别进入知识竞赛第二轮的选手 |
全国总决赛预备会 |
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选手、演讲指导老师 |
六、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分组别评出一、二、三等奖、最佳风采奖,在一等奖中评出冠亚季军,其中高校知识竞赛专业类和非专业类分别设置奖项。原则上每组(类)别一等奖占该组市级参赛人数的20%,二等奖占30%,三等奖占50%,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高校选手优先从专业类选手中产生。最佳风采奖根据普法网反馈的“网络风采展示”结果产生,已获等次奖的选手不重复获奖。
(二)团体奖:“宪法卫士”网络法治知识测评参测率60%以上的区县和参测率80%以上高校均可获团体奖,其中一等奖占20%、二等奖占30%、三等奖占50%。演讲和知识竞赛冠亚季军分别计6、5、4分,一、二、三等奖、最佳风采奖分别计3、2、1、0.5分。区县和高校分别评选。
(三)组织奖:按组织学生参加线上学习测评情况,为区县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颁发优秀组织奖。
(四)优秀指导教师奖:知识竞赛获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限1人)、演讲比赛获奖选手的指导教师(1-2人),可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同时,为各团体奖领队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是教育部组织的全国性普法教育活动,中共中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明确要持续开展此项活动。各区县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活动方案,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二)落实责任,加强工作保障。各区县教育部门、各高校要尽快部署实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让各级各类学校、干部师生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本次活动。各领队要切实承担本代表队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稳定和思想稳定工作,防止出现任何风险和事故,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要在普法工作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保障活动开展,选手、领队、指导教师参赛期间的食宿等差旅费按规定回区县教育部门、高校报销。
(三)大力宣传,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县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尊崇宪法和法律、学习宪法与相关法治知识的良好氛围。要探索青少年宪法教育的新途径、新方式,不断增强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区县教育部门、各高校要及时将本地区、本学校活动过程中的信息、图片向市教委报送,届时将大力向普法网推送。
(四)严格把关,加强文稿审查。各区县教育部门、各学校要对演讲稿的思想性、政治性问题严格把关,同时避免出现知识性错误。演讲文稿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和核心思路,指导教师要对演讲稿的原创性负责。演讲稿存在抄袭或剽窃他人以及往届选手演讲内容等行为,经举报核实的,将取消选手比赛资格和推荐单位团体奖评选资格。
组委会将在作者同意情况下,择优向教育部主管的期刊《青少年法治教育》推荐刊登优秀演讲稿。
(五)择优推荐,按时报送材料。各区县教育部门、各高校在规定时间内将附件2、3电子件发送至比赛组委会邮箱cqjypf@qq.com,演讲视频刻录成光盘或储存在U盘中邮寄至市教委政务服务办事大厅。报送单位应仔细填写材料信息,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比赛前将公布参赛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接受信息变更或姓名修改申请。
附件1
线下比赛规则
一、知识竞赛
知识竞赛由组委会统一命题,主要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律、未成年人保护、劳动教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国家安全、诚实守信、规则意识等内容展开。本知识竞赛为选拔性比赛,不提供题库。
(一)分组:比赛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高校组专业类、高校组非专业类五个组(类)别分别进行。
(二)比赛规则:
1.计分规则:普法网反馈的“网络风采展示”得分乘以5%为基础分,基础分加第一轮答题得分排名本组(类)别前20%的选手进入决赛。最终成绩=基础分+第一轮得分×70%+第二轮得分。
2.第一轮:采用计算机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共50道题,限时30分钟内完成,满分100分。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同组(类)别选手同时答题,答题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以交卷时间先后计算排名。高校组专业类选手晋级人数视报名人数而定,原则上不少于3人。
3.第二轮:采取现场口述形式进行,分主观陈述题和问答题(问答题仅高中组和高校组作答),评委根据选手回答情况综合评分,满分25分。主观陈述题由各选手依次选取一组题目,根据题目独立进行3分钟准备,准备结束后进行陈述回答,陈述时间为1分钟内。问答题由评委围绕选手主观陈述题内容进行提问,提问完毕开始计时,回答问题时间为1分钟内。
二、演讲比赛
(一)比赛形式:
1.半决赛。采用视频评审方式进行。选手报名时报送演讲视频,组委会将组织专家现场评审,各组别排名前20%的选手进入决赛。
2.决赛。采取现场命题演讲形式进行,题目将于比赛前在网上公布。选手围绕命题内容自拟演讲题目,其中小学、初中组各三题,高中组、高校组各四题。选手上场后,抽取演讲题目并有1分钟的准备时间,演讲时长3-5分钟。决赛分数为最终得分。
(二)演讲内容:演讲题目与主要内容应与宪法和法治相联系,符合学生身心年龄特点,深入挖掘宪法与法治的基本内容、主要精神、核心要义和重大意义,健康文明、积极向上,有利于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治信仰。可以从社会热点、案例故事、自身体会等方面切入,谈亲身经历或感受体会,确保内容准确、符合实际,题材不限。
(三)演讲要求:选手在演讲过程中应独立完成演讲,不可使用PPT、音乐、视频等多媒体素材,也不可使用需要他人辅助的道具(包括需要他人搬运上台的器材,残疾选手本人使用的轮椅等器械除外)。使用普通话,语言文明,站立式脱稿演讲(身体原因无法站立完成演讲的除外)。选手开始讲话时开始计时,演讲时先报题目。决赛演讲内容不得含有姓名、学校、所代表的区县等信息,应严格遵守比赛时间。
(四)评审重点:评委主要从演讲内容、语言表达、仪容仪表和整体效果等方面对学生进行打分。演讲内容与切题性占60%分值,语言表达占20%分值,仪容仪表和整体效果占20%分值。视频评审中发现演讲内容有剪辑编辑的情况,扣10分。对不符合时间要求、未报题目的(决赛可不报题目),分别从平均分中扣除0.5分,未脱稿演讲扣10分。演讲内容被举报后组委会认定为抄袭的,直接取消比赛资格,合理引用案例或知识性内容除外。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分扣除应扣分数为选手最终得分,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出现并列情况可能影响获奖等次时以总分判定(不含扣分),总分并列时就高确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