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教育系统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各高校,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普法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教育政策与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现对开展教育系统普法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上半年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全年其他时间可根据市、区县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开展普法宣传。
二、宣传范围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各直属单位要加强对干部职工、教师、学生及家长等进行有针对性地普法宣传。
三、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教育系统普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深入学习宣传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着力开展新制定、修订的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重点加强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学位条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知识。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重点加强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准确把握法律要义,防止误解误读。
(三)深入学习宣传其他法律法规及法律知识。着力推进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及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等宣传,针对性侵害未成年人、校园欺凌、反诈骗、套路贷、网络安全、疫情防控、野生动物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等热点问题开展主题法治教育活动。
四、重点活动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大中小学校、有关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网上法律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升旗仪式、主题班会、专题版报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重庆市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的通知》要求,有关高校邀请市级宣讲团成员开展宣讲;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学习新思想展现新作为喜迎二十大”微宣讲活动,邀请宣讲团成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微宣讲。以上宣讲任务,有关高校应于9月底前完成,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的通知》和全部统一要求,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在教育系统开展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持续推进民法典进校园活动。在中小学校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组织教师和学生参加民法典网络知识竞赛,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班会、征文演讲、模拟法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邀请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到农村中小学校开展专题讲座。本活动集中在5月26日前完成。
(三)开展法治教育征文评选活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不断提高法治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和创新性,在教育活动实践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提炼,不断优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实施策略和路径。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届青少年法治教育征文活动的通知》(2022-148)要求,认真组织教师、学生撰写法治教育创新案例和法治教育故事,并于7月底推荐参加市级评选。
(四)开展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要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52号),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对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等工作的重要作用。各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偏远地区的学校要邀请各校法治副校长围绕普法宣传重点内容,开展以法治实践教育为主的法治教育课,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每年不少于4课时。
(五)开展“莎姐”精品法治视频课进校园活动。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了“莎姐”精品法治视频课评选活动,推荐出一批精品法治视频微课,内容涉及幼儿自护、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家庭教育、校园安全以等法治知识。各中小学(含幼儿园)要结合学生年龄、心理等特点,利用法治课、专题课、班(团、队)会等时间组织观看法治视频微课,各高校可引导大学生在线自主观看。(观看方式:登录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专题专栏中教育法治专栏。网址:http://jw.cq.gov.cn/jygz/jyfz/)。
(六)开展“小公民法律课堂”进校园活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特别是边远山区学校要加强中小学生公民意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培育,针对中小学生心理特点,邀请人民法院“小公民法律课堂讲师团”干警授课,推动“小公民法律课堂”进校园,通过法官讲法治课,引导中小学生树立法治观念,培养法治思维,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远离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谋划。各区县教育部门、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统筹安排本辖区公、检、法、司等部门“法治进校园”活动,避免城区学校“扎堆”普法、偏远学校缺乏普法资源的现象。重点活动可相互结合,杜绝“走过场”,不得额外增加学校和家长负担。
(二)搞好宣传,扩大影响。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做好活动新闻报道和信息宣传,注重反映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普法教育活动的实际成效,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强化纪律,及时总结。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统筹好普法宣传工作和疫情防控,紧盯关键环节,做好工作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各区县教育部门、各高校、直属单位于5月26日前扫描附件中的二维码填写《全市教育系统2022年上半年普法宣传活动数据统计》,并及时通过邮箱报送活动简报及图片,我委将择优推送。
附件:全市教育系统2022年上半年普法宣传活动数据统计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5月3日
附件
全市教育系统2022年上半年普法宣传活动数据统计
备注:
1.请各区县教育部门、各高校指定一名工作人员扫描填报,不接受中小学自行填报。
2.扫描二维码填写内容包括本辖区、本高校集中宣传活动场次(其中,中小学开展民法典活动场次、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授课场次、法治副校长到农村中小学开展专题讲座场次、高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场次)、参与活动人次(其中,中小学参与民法典宣传活动人次、高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参与人次、中小学观看法治视频课人数),其他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场次以及其他特色活动场次。